原滨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家具采购招标文件 二维码
招标文件
项目编号:绿丰招(2024)第013号 项目名称:原滨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家具采购 招标单位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4月22日
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
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编号:绿丰招(2024)第013号
一、项目名称:原滨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家具采购 二、招标人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、招标内容及方式: 1、采购内容:原滨河学校购买桌椅、床、衣柜等家具,具体家具规格详见附件5。 3、项目地点:原滨河学校 4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。 5、招标控制价: 110万元(大写:壹佰壹拾万元整) 四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、地点: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网站自行查看电子版招标文件,并到公司采购部报名,投标人如有疑问,请最迟于开标时间前与我方联系。 五.投标人相关要求 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2.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 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 3.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(不良行为记录以《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(供应商)不良行为信息记录被披露管理办法》(公管【2021】7号)为准): 3.1.1未被市、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: 3.1.2曾被市、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,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。 4.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“家具制造;家具销售”。 六、时间和地点: 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4月24日上午9:30前;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加盖公章); 2、开标时间:2024年4月24日上午10:00; 2、开标地点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。 七、评标办法: 1、本项目以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标,有效报价总价最低者为最终中标单位。 2、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。 八、结算与支付方式: 结算方式:按实结算,执行中标综合单价(结算时不予调整)。本项目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13%),(如报价单位不能提供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结算时从总款中扣除差额部分)。 支付方式:1.本项目设预付款,合同签订后支付总货款30%; 2.家具配送安装结束后,支付实际完成配送安装量*综合单价*95%; 3.剩余5%工程款待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。 每次付款前,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法、有效、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13%),甲方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。(如报价单位不能提供13%增值税专用发票,结算时从总款中扣除差额部分) 九、供货期期要求:供货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6日-2024年4月30日(具体供货期以甲方确认为准)。 十、质量要求: 符合所有家具规格全部要求,质量合格。 十一、废标条款: 1、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。 2、投标人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进行报名的。 3、投标人投标工期超过规定工期。 4、投标人到场时间迟于拆封投标文件时间。 十二、关于投标: 1、投标报价需提供所有家具体规格的清单报价。 2、投标人需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(一正二副)。 3、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56 个日历天。 十三、开标程序: 1、投标人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(一正二副) 2、宣布开标时间已到,宣读开标纪律。 3、查验标书密封性,当众拆封标书,公开唱标。(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,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谈判或流标) 4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开标信息签字确认,开标结束。 十四、特别说明: 1、投标人报价前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,根据现场实际报价,中标后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提出价格调整或单方面停止供货。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,造成未按期完工的,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/天的罚款,所有罚款在货款中扣除。 2、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、重新招标或者取消本项目。 3、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或在投标过程中有围标、串标行为,一经发现将作废标处理。 4、投标综合单价包括家具采购并配送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。 6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,最终以招标人解释为准。 10、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,以投标函为准。 十五、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、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: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,投标保证金:人民币(大写) 伍万元整(小写:¥50,000.00元),投标人需在开标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至指定账户(摘要请注明:(填项目名称)的投标保证金),投标结束后7日内退付(无息),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,中标人仅需缴纳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即可,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约,没收其履约保证金。 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,履约保证金:人民币(大写) 壹拾万元整(小写:¥100,000.00元)。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以转帐方式汇入至指定帐户(摘要请注明:(填项目名称)的履约保证金),此项目配送完毕无异议后退付(无息)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约,没收其履约保证金。 2、开户信息: 开户单位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芜湖市芜宁路支行 账号:342006018018010028959 十六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:夏勇 联系电话:0553-5882037
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
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 附件: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一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(详附件1) 二、授权委托书格式(详附件2) 三、投标函(详附件3) 四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(格式自拟) 五、投标报价单(详附件4)
附件1: 一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(格式)
投标人名称: 地 址: 性 别: 姓 名: 职 务: 年 龄: 系 (填投标人名称)的法定代表人。 特此证明。 投标人: (盖投标人公章) 日 期:
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附件2: 二、授权委托书(格式)
本授权委托书申明:我 (姓名)系 (投标人名称)的法定代表人,现委托 (姓名)为我公司代理人,参加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填招标人名称)原滨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家具采购 (填项目名称)的投标活动。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,特此委托。 委托代理人: (签字)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: 性 别: 年 龄: 投标人: (盖投标人公章) 法定代表人: (签字或盖章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: 签发日期:
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附件3: 三、投标函 致: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: 1、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绿丰招(2024)第013号的原滨河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家具采购(含补充文件),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、图纸、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,我方报价如下: 报价总价: (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:13%) 我方愿以以上报价并按上述项目招标文件、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的要求,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,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,并承担任何缺陷赔偿责任。 2、如与我方签约,我方拟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,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相关事宜,在本项目完成前不予变更。 3、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报价,我方承诺在规定工期内(2024年4月25日-2024年4月30日(具体供货期以甲方确认为准))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,质量符合清单规格的全部要求、达到招标人要求并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。 4、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,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,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本次项目所有内容,并通过所有相关验收。 5、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,本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,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 6、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、及时、有效。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。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,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、数据或资料。 7、如我方中标,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,并对此承担责任。如有违反,你方有权撤消我方中标资格,另行确定中标人。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。 8、你方保留如下权利, 且无需对下述行为负任何责任,且没有向我方解释原因的义务: (1)本项目改为二次竞价、竞争性谈判或重新招标; (2)取消本项目。 投标人: (公章) 投标人地址: 邮政编码: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:(签字或盖章) 联系电话(传真):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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